根据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关于开展2018年第二次统一鉴定及技师和高级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职考函〔2018〕177号)和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河北省第二次交通运输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统一鉴定的通知》(冀交办人教〔2018〕215号),河北省定于2018年11月3日组织统一鉴定考试工作,承办机构:河北省交通职业技术学校,报名审核时间:2018年8月27日至9月5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一鉴定时间
理论考试:2018年11月3上午9:00~11:00;
实操考核:具体时间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二、鉴定职业(工种)、等级及收费标准
二、鉴定职业(工种)、等级及收费标准
职业(工种) | 等级 | 收费标准(元) | 合计(元) | |
理论 | 技能 | |||
机动车驾驶教练员 | 中级/四级 | 50 | 230 | 280 |
高级/三级 | 50 | 300 | 350 | |
工程测量员 | 初级/五级 | 50 | 140 | 190 |
中级/四级 | 50 | 190 | 240 | |
高级/三级 | 50 | 240 | 290 | |
机动车检测工 | 中级/四级 | 50 | 230 | 280 |
高级/三级 | 50 | 300 | 350 |
备注:报名费每人5元。
收费依据:冀价行费〔2018〕86号
三、报名条件
(一)机动车驾驶教练员
1、培训要求
鉴定中、高级技能等级的人员,培训时间分别不得少于150标准学时和120标准学时,并取得培训结业证书。
2、文化程度要求
高中及以上学历
3、申报资格
——初级(五级)(待国家职业标准修订后执行)
——中级(四级)
持有A1、A2、A3、B1、B2、C1、C2、C3、C4、D、F、E、M、N、P机动车驾驶证之一的,历年无重大道路交通责任事故,具有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和无不良教学记录,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本等级正规培训达到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职业学校及以上经人力资源和社会推荐部认可的职业学校本专业毕业证书。
(4)持有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颁发的机动车驾驶教练员从业资格证的。
——高级(三级)
持有A1、A2、A3、B1、B2、C1、C2、C3、C4、D、F、E、M、N、P机动车驾驶证之一的,历年无重大道路交通责任事故,具有5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和无不良教学记录,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本等级正规培训达到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取得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及以上本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5)持有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颁发的机动车驾驶教练员从业资格证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4年的。
(二)工程测量员
1、培训要求
鉴定初、中、高级技能等级的人员,培训时间分别不得少于360标准学时、300标准学时和260标准学时,并取得培训结业证书。
2、文化程度要求
高中及以上学历
3、申报资格
——初级(五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2年以上。
——中级(四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经劳动推荐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推荐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三)机动车检测工
1、培训要求
鉴定初、中、高级技能等级的人员,培训时间分别不得少于360标准学时、300标准学时和260标准学时,并取得培训结业证书。
2、文化程度要求
高中及以上学历
3、申报资格
——初级(五级)(待国家职业标准修订后执行)
——中级(四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相关专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相关专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经劳动推荐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大专及以上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高级(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推荐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四、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
2018年8月27日--9月7日。
2、报名
由单位统一组织报名,个人须提交《交通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报名表》(附件1)、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JPG格式)及身份证、学历证书、技能培训结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机动车驾驶教练员的还需提供驾驶证及机动车驾驶教练员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
3、单位审核
各单位负责对本单位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核,严格把关。审核通过的在报名表及相关材料的复印件上盖章后一并集中上报。
4、单位集中上报
各单位人事部门将《交通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报名表》(附件1)、《交通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报名汇总表》(附件2)、照片(电子版)、《报名模板》(EXCEL格式电子版)、相关报名材料的复印件及费用于报名截止日期前交至省交通技校。
五、成绩认定
1、鉴定成绩当次有效。
2、持有机动车驾驶教练员从业资格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可免试相应等级的技能操作考核。
六、其他事宜
1、《报名汇总表》要按职业、级别分别汇总填写,加盖单位印章,纸质材料与电子版材料一并提交。
2、《报名模板》可在“统一鉴定(群号:375012885)”群文件中下载,按照模板中的范例填写,格式切勿改动,按职业、级别分别录入后提交电子版。
3、将个人近期彩色白底半身免冠证件照贴在报名表上,同版电子照片为(像素118*146),格式为jpg,大小在15KB至45KB之间,以考生身份证号码命名。
4、《交通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报名表》、《交通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报名汇总表》、《报名模板》中人员编号顺序要一致。
5、将纸质材料报送至省交通技校。
6、鉴定费汇款方式:
账户名称:河北省交通职业技术学校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藁城支行
银行账号:0402 0217 0926 4005 139
办理汇款前请与联系人核对报名信息及鉴定费,办理完汇款后将汇款凭证截图发至联系人QQ邮箱。
7、各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用书的征订及费用,另行联系。
8、通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区廉州西路283号
邮政编码:052160
9、为防止资格审查和考试过程中的营私舞弊行为,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群众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311—88192160
考点:河北省交通职业技术学校
地址:石家庄市藁城区廉州西路283号
收费依据:冀价行费〔2018〕86号
三、报名条件
(一)机动车驾驶教练员
1、培训要求
鉴定中、高级技能等级的人员,培训时间分别不得少于150标准学时和120标准学时,并取得培训结业证书。
2、文化程度要求
高中及以上学历
3、申报资格
——初级(五级)(待国家职业标准修订后执行)
——中级(四级)
持有A1、A2、A3、B1、B2、C1、C2、C3、C4、D、F、E、M、N、P机动车驾驶证之一的,历年无重大道路交通责任事故,具有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和无不良教学记录,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本等级正规培训达到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职业学校及以上经人力资源和社会推荐部认可的职业学校本专业毕业证书。
(4)持有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颁发的机动车驾驶教练员从业资格证的。
——高级(三级)
持有A1、A2、A3、B1、B2、C1、C2、C3、C4、D、F、E、M、N、P机动车驾驶证之一的,历年无重大道路交通责任事故,具有5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和无不良教学记录,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本等级正规培训达到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取得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及以上本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5)持有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颁发的机动车驾驶教练员从业资格证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4年的。
(二)工程测量员
1、培训要求
鉴定初、中、高级技能等级的人员,培训时间分别不得少于360标准学时、300标准学时和260标准学时,并取得培训结业证书。
2、文化程度要求
高中及以上学历
3、申报资格
——初级(五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2年以上。
——中级(四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经劳动推荐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推荐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三)机动车检测工
1、培训要求
鉴定初、中、高级技能等级的人员,培训时间分别不得少于360标准学时、300标准学时和260标准学时,并取得培训结业证书。
2、文化程度要求
高中及以上学历
3、申报资格
——初级(五级)(待国家职业标准修订后执行)
——中级(四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相关专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相关专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经劳动推荐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大专及以上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高级(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推荐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四、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
2018年8月27日--9月7日。
2、报名
由单位统一组织报名,个人须提交《交通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报名表》(附件1)、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JPG格式)及身份证、学历证书、技能培训结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机动车驾驶教练员的还需提供驾驶证及机动车驾驶教练员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
3、单位审核
各单位负责对本单位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核,严格把关。审核通过的在报名表及相关材料的复印件上盖章后一并集中上报。
4、单位集中上报
各单位人事部门将《交通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报名表》(附件1)、《交通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报名汇总表》(附件2)、照片(电子版)、《报名模板》(EXCEL格式电子版)、相关报名材料的复印件及费用于报名截止日期前交至省交通技校。
五、成绩认定
1、鉴定成绩当次有效。
2、持有机动车驾驶教练员从业资格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可免试相应等级的技能操作考核。
六、其他事宜
1、《报名汇总表》要按职业、级别分别汇总填写,加盖单位印章,纸质材料与电子版材料一并提交。
2、《报名模板》可在“统一鉴定(群号:375012885)”群文件中下载,按照模板中的范例填写,格式切勿改动,按职业、级别分别录入后提交电子版。
3、将个人近期彩色白底半身免冠证件照贴在报名表上,同版电子照片为(像素118*146),格式为jpg,大小在15KB至45KB之间,以考生身份证号码命名。
4、《交通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报名表》、《交通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报名汇总表》、《报名模板》中人员编号顺序要一致。
5、将纸质材料报送至省交通技校。
6、鉴定费汇款方式:
账户名称:河北省交通职业技术学校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藁城支行
银行账号:0402 0217 0926 4005 139
办理汇款前请与联系人核对报名信息及鉴定费,办理完汇款后将汇款凭证截图发至联系人QQ邮箱。
7、各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用书的征订及费用,另行联系。
8、通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区廉州西路283号
邮政编码:052160
9、为防止资格审查和考试过程中的营私舞弊行为,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群众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311—88192160
考点:河北省交通职业技术学校
地址:石家庄市藁城区廉州西路28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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